1.党史学习教育
( 1 )对尚未开展 “七一”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学习交流会的 团支部和开展率较低的基层团委、县级团委进行督促。
(2 )落实《共青团 “ 学党史、强信念、跟党走”专题组织 生活会实施指引》,重点将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( 11 月 8 日至 11 日召开)精神及时纳入会前学习,一般 11 月 15 日后再召开组织 生活会。落实《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》,同步开 展团员先进性评价、团员教育评议、年度团籍注册,及时在“智 慧团建”系统中记录(组织生活会记录功能 11 月 15 日前后开放)。
2.县域基层改革
(3 )11 月 30 日前报送 11 月报。
(4 )对标评估指导标准,指导督促各试点地区落实改革举 措,重点聚焦团干部选用和考核评价等核心指标突破。
(5 )按进度完成 “共青团基层改革进行时”专栏组稿; 录 制 “基层改革我来讲”案例视频; 常态报送典型案例。
3. 团学组织改革
(6 )对照《关于开展学生会组织改革情况分类评估调研的 通知》( 中青明电〔2021 〕31 号)要求,部署高职和本科院校学